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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评优】关于组织开展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外国语学院全体师生:

 

按照《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相关规定,为了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,学校决定在2022年9-11月组织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。请各学院按此通知要求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。

 

一、学院开启批次

 

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:省级优秀毕业生11人、校级优秀毕业生28人

 

二、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

 

(一)学生申请(9月26日-10月5日)

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、校级学生组织提出申请,对照评选条件,准备相应支撑材料。

学生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“评优管理”—“学生评优管理”模块,按照评选要求,如实、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(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,确保申请提交成功)。

 

“省级优秀毕业生”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,学生只需申请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即可。

 

(二)学院评审(10月6日-10月23日)

1、10月6日—10月17日:班级民主评议、学生工作组审核、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;

2、10月18日—10月24日:评审结果公示,并提交党委学工部。

 

“省级优秀毕业生”拟推荐人选,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,如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和排名、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。

 

三、学校评审

 

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,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,报省教育厅审批。

 

四、材料报送及要求

 

(一)学生材料清单

 

1.《XXXX学院(中心)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》纸质版、电子版,见附件2;

 

2.本科生“省级优秀毕业生”拟推荐人选的所有支撑材料(奖助学金、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、教务处“主修专业完整成绩单(全部成绩记录)”原件)纸质版,同封面左上角装订,见附件4;

 

3.《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纸质版(“省级优秀毕业生”拟推荐人选在系统中打印,正反双面)。

 

4.《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》纸质版(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拟推荐人选在系统中打印);

 

五、其他事项

 

1.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,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。

 

2.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暂不执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体育、美育、劳动教育评价达标性要求。

 

3.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操作参考《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》,见附件5。

 

专项工作联系人:刘老师,办公室30803

 

外国语学院学工组

2022年9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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